“好律师厚德重法,为人民捍卫正义”——尽心尽责暖人心 当事人感谢送锦旗
发布日期:2021/10/28
发布人:山东一山律师事务所
2021年10月27日下午,鑫海源小区的部分业主代表专程到山东一山律师事务所,将一面“好律师厚德重法,为人民捍卫正义”的锦旗交到米宏坤主任手中,真诚感谢张彦庆律师近一年来在小区业主与该小区开发商就逾期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违约金诉讼中的尽职尽责与辛勤劳动。
2016年至2018年间,鑫海源小区的业主作为购房人分别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了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日期,逾期办证违约金为日万分之一。后因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迟迟不能办证。广大业主收房后,就逾期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的事情向开发商主张权利,但开发商无故推脱。此后,部分业主坚持维权,开始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该案经岱岳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后,在张彦庆律师的尽职协调下广大业主获得了满意的赔偿。
商品房买卖交易中,房地产开发商逾期办证,业主怎么办?如若明确约定了开发商在规定时间办理房产证,出现逾期办证的情况,购房者可根据之前的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若没有约定办证时间及违约金,可适应以下相关法律法规: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2、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山东一山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一山所”)成立于2011年7月,单位面积900㎡,是山东省泰安市一家专业化、规范化、现代化、诉讼和非诉业务并重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2023年被评为“山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现有执业律师、实习律师21人,行政人员人3人,共计24人。其中中共党员4人,民主党派2人,硕士研究生3人,泰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3人,泰安市党政一体法律顾问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