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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住钱袋子,远离非法集资”山东一山律师事务所赵飞律师进行防范非法集资讲座

为进一步提高居民防范非法集资意识,远离、抵制非法集资,保护居民群众的利益,6月11日,山东一山律师事务所赵飞律师再次受邀到泰安市高新区北集坡街道办事处进行防范非法集资讲座。

非法集资是一种犯罪活动,(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高人民法院会同中国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自2011年1月4日起施行。

“守住钱袋子,远离非法集资”山东一山律师事务所赵飞律师进行防范非法集资讲座

“守住钱袋子,远离非法集资”山东一山律师事务所赵飞律师进行防范非法集资讲座

一、是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非法性)

二、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社会性)

三、未经批准,公开发行股票、债券等。(公开性)

四、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的投资 回报。(利诱性)

“守住钱袋子,远离非法集资”山东一山律师事务所赵飞律师进行防范非法集资讲座

  通过此次活动,多层次、多角度,全方 位的向群众普及防范非法集资的相关知识,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有效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能力,提醒群众警惕远离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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